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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专业强化医药法类特色课程建设与改革

信息来源: 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 发布日期: 2020-03-02浏览次数:

《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将法学类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复合型、职业型、创新型法治人才,鼓励高校对专业建设进行基于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的本土化和细化。培养“复合型”人才的定位为医学院校法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。法学专业强化医药法类特色课程改革,以期实现医药法类特色课程与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真正衔接。

在此方面,法学专业设定了以下具体建设目标:

(1)在厘清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和汲取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以法学的视角择取有探讨价值的、与法学密切相关的、存在利益冲突的、相对独立的知识区域作为构筑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点,设计出既与国际关注点相吻合又与国情相契合,既具有自身独立性又与法学课程相衔接的课程教学内容。

(2)强化课程建设的专业化视角和走向,拓展课程知识面和深度,增强医药法类课程教学内容的关联性、有机性和学术性,以点带面,完成医药法类课程的系统和全面建设,提升医药法类课程的教学质量,推动法学专业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发展,增强我校法学专业的竞争力。

在此方面,法学专业落实了以下具体建设措施:

(1)梳理具体法律制度:厘清了我国现有医药卫生法律框架,对医药法类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科学分类,将医药法分解成了八个相对独立的类别。

(2)借鉴域外经验:深入研究了英美法系国家医疗侵权法的规则和教学经验,广泛研究了国外医药法具体规则和课程教学内容设计状况,汲取了国外发达国家高校医药卫生法类课程的设置经验。

(3)构筑教学内容:在每一类别医药法卫生制度下,对知识点和核心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搜寻和精细的归纳;以法学的视角择取有探讨价值的、与法学密切相关的、存在利益冲突的、相对独立的知识区域作为构筑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点,初步设计出了既与国际关注点相吻合又与国情相契合,既具有自身独立性又与法学课程相衔接的课程教学内容。

(4)点面结合:以《医事法》和《药事法》教学内容改革为点和突破口,归纳医药法类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理念和考量因素;注重《医事法》和《药事法》课教学的精耕细作,打造《医事法》和《药事法》课的精品品质,增强《医事法》和《药事法》课的示范效应,带动其它医药法类课程面上的展开。

(5)完善配套措施:进一步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回应医药法类课程建设需要;组建医药法类课程教学团队;改革教学方法;积极承担各类医药法类教材编写任务。

除了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必须开设的核心课程之外,我校法学专业现开设了《医事法与药事法》等必修课和《公共卫生法》、《传统医药法》等限选课,并制订了教学大纲。现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、以医药法类课程为特色的、以医学类课程、实践类课程和双语类课程为补充的“五位一体”的、板块式、多元化的课程体系,这为医药法类课程的实施规划了蓝图,也提供了制度保障。